公告「訂定化粧品標示宣傳廣告涉及虛偽誇大或醫療效能認定準則」,並自中華民國一百零八年七月一日生效。 【發布日期:2020-06-04】 法規名稱 :化粧品標示傳廣告涉及虛偽誇大或醫療效能認定準則 發布日期 :108年06月04日 資料來源:衛福部(點選原文連結) 附件二 :通常得使用之詞句例示或類似之詞句(其他附件為涉及生理詞句不得使用,請自行點選上方連結處下載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