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修正「食品微生物之檢驗方法-大腸桿菌O157:H7之檢驗」,並自即日生效

修正「食品微生物之檢驗方法-大腸桿菌O157:H7之檢驗」,並自即日生效。
【發布日期:2024-12-06

 

發文機關:衛生福利部
發文字號:衛授食字第1131902471

資料來源:衛福部(點選原文連結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