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預告修正「農藥殘留容許量標準」第三條附表一、第五條附表四草案

預告修正「農藥殘留容許量標準」第三條附表一、第五條附表四草案
【發布日期:2024-12-13

 

發文機關:衛生福利部
發文依據: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十五條第二項

資料來源:衛福部(點選原文連結)